本人的姐姐,和姐夫,于2000年,把 位于通 州房改房一套产权是姐的名字,以 两万元卖给了我,因为母亲和我住在一起,当时考虑到是 姐弟和母 女关 系,没写协议,只是口头协议。2006年姐突发去世,后来姐 夫反悔,后经母亲多方的要 求下于2009年,达 成了协 议,内容如下,通字,,,,号产权归我和他共有,各 34,37平。产权人不做变更,待 房 屋翻 新 建 成后,经有 关部 门 评 估作 价后。他将34‘37的房款支付与我,我要求的是房款。此 协议是他本人亲自手写的,每 人一份,但是没有他儿 子 签 字,请问律师。该协议有时效吗,我能要回 房款吗如他在反悔。该如何处 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