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我到一家公司去应聘,其实是一个工作室,对方告知我第二天就到那里签合同,星期五我去了,对方就把劳动合同拿给我看了看,让我签了,但是当时签的时候,对方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都有,只有很简单的工作时间,和有效期限等等,我问对方问什么单位名称都没写,他说是需要盖章的,但是当时他并没有给我盖章,就让我在上面签字、按手印了。之后还问我要了200元钱,回家后想想觉得被骗了,就在星期六又去找他,说都没看到工作的地点,他就给我说了个地址让我过去看看,我去了那个地方,觉得也不是很靠谱,就不想去了,请问这个算是违约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