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租了两间店铺,签了3年,今年是第二年,商场要求交纳一年的租金,商场的商户因此全体没有交租,我们90%的商户交租时间是7月15日,现在商场管理处说因为我们合同有约定超过10日不交租金就要收回店铺,我们签订合同是交的两押一租,现在情况又有变,管理处说靠近电梯旁边的两排商铺要拆掉,我的店铺就是其中两间,管理处就发给我一张复印的通知说因为我没有按时交租金要收回店铺,(其他商户已经交租了,现在就是电梯旁边10家左右商场管理处不收取租金,说要把商铺拆掉)请问这样的理由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商场的合同属于霸王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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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违约属于商场的责任。而你们没有交租金,也没有履行不交租金的合同程序。如果合同确实有类似约定,商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具体准确的咨询意见或操作方案,还需详细审阅并分析你手头的证据或事实陈述,您可致电余律师或来办公室面谈获得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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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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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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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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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解除合同的理由和其对于压金的处理都没有合法的依据,你方可以与商场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要在起诉前注意保留证据。总体方案的思路应当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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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按合同的规定处理。
2,合同没有到期商场要求收回店铺,是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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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处说之前多出来的5000不可以抵租金也不可以退还这样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不合法的。如果你们商户多的话可以考虑请一个律师帮你们集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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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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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