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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未到期 租户有权拒绝搬走

2019-06-2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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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法规定,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等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还未到期,因大厦换了主人,就被告知合同作废。租住在武昌阅马场长信大厦的许先生昨日致电记者称,大楼新物业多次下达通知,要求其尽快搬离,可他的合同要到2014年才到期。

  长信大厦是一栋26层建筑。许先生租下大厦11楼、9楼和14楼共三处房间,面积达1100多平方米,并于2009年与大厦所属的武汉长印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其中9楼合同到今年5月结束,另两处合同期限为2014年8月。

  去年12月初,许先生及楼内其他租户突然接到通知,要求尽快迁出大楼。众租户这才得知由于债权问题,大厦所有权已归中天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下属物业要求楼内租户须在当月下旬前全部迁出。

  许先生介绍,他租下的楼层花了20多万元装修,合同才签一年多,就被通知要搬走。其他商户也表达相同意思。大厦新的物业处一王姓经理称,法院已在去年下达执行公告,要求租户搬离是按公告来进行的。

  对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律师王亚军认为,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解释。合同法规定,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等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如果双方协商无果,租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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