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去年11月起至我们家当服务员,我们是在学校承包食堂的。一直以后,都是个人私企并未给员工上合同保险。 A于今天6月初在食堂煮饭时,使用蒸饭水箱不当,导致水箱冒水,且A并未按要求穿上水鞋,穿的是普通时装鞋,导致脚面2度烫伤。7月20日已去积水潭医院挂号诊断,并无大碍现已。7月31号,学校跟我们的合同到期,我们找她商谈该如何处理,自她受伤我们就一直伺候她,所有医疗费用都是我们出钱,照顾她也是我们照顾,并未找其家人照顾,这俩月工资也照发,也没让她干活。现在A要求我们赔偿她三万。合理么,她的脚已经查过了,医生说没事,修养就好了。现在学校说,如果弄到教育局,教育局罚学校钱,学校就扣我们钱,学校还欠我们20万。要是闹到劳动局打官司,这种情况,我们要赔偿A多少钱,学校有权利扣我们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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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伤势稳定以后,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进行伤残鉴定,应当根据鉴定的结果要求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事实的存在,您可以主张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不能和单位协商,就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险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没办法补缴,造成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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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看他主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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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一、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
1、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发的上岗证、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证人证言、录音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3、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其次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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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学校没有权利扣你们的钱;如果对方那个没有大碍,赔偿数额不会太大,可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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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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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A和您家应当至少是雇佣关系,和学校没有关系,学校不应当因此事扣您家的钱。其次,就A和您家而言是否能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对她进行赔偿,关键还要看她在您那边的工作时间以及她所能提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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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事故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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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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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