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在**店买了一台**水货手机。购买前并没有向我们解释说水货手机不保修或者是要加钱保修。用了一个星期后无法开机,7月22日送到**店里维修,两个星期过去了,店家说手机需要寄到深圳维修,如果需要更换配件,要我掏钱修。
我的问题是:1、当初店家没有说明手机不保修,并且在给我的收据上写明,如果出现摔坏等人为因素不保修。那我在七天之内出现问题,手机修理费是由谁出?
2、因为手机维修的事情,和店家有争吵,担心即使手机修好了,如果再出现问题,下次再维修也困难了。手机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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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07-3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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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