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于2010年12月4日在**通购买厦工挖掘机一台(机号:C********80)现该设备工作时间为3113小时(码表已更换过,更换前970小时, 现在显示屏为2143小时)。
该设备于2011年8月份出现烧机油现象,经服部部门几次检测、观察,最后诊断认定烧机油确系发动机质量存在问题,于2011年11月21日(该设备工作时间为1843小时)更换同型号发动机一台。换过发动机后,该设备于2012年7月13日操作手在开机三检查时发现机油不到标准刻度线,出现烧机油现象,经服务部门检测、观察、拍照,给出的意见是要观察一段时间,2012年7月24日操作手在开机三检查时发现机油不到标准刻度线,于是与服务部门联系,工作人员检测、拍照、记录后,机油加注到标准刻度线,该设备正常工作,2012年7月28日早上6:点30分,操作手在开机三检查时发现机油不到标准刻度线,于是与服务部门联系,工作人员检测、拍照、记录后,机油加注到标准刻度线,该设备正常工作,在2012年7月28日下午5点30分,该设备突然熄火不能工作,于是与服务部门联系,经检测该设备因烧机油太严重导致不能正常工作。
销售商以设备已出保,让我自己修。(整体设备质保2000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