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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认定工伤,评残结果是八级,我出事前的工资是3000元/月我应该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厂方和社保局合计),另外我想知到社保局赔偿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在社保局参保工资,还是我每个月实发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补助金按本人工资,那个本人工资提按社保局参保工资,还是按我每月实发工资。我的年龄34岁

劳动纠纷
2012-07-31 17:54: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总共要求30个月的本人工资共9万元的工伤待遇赔偿,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厂方承担9万元扣除社保支付的金额、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建议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
  • 你好,社保局和用人单位一共可赔偿30个月工资的工伤赔偿,该工资标准应当按照你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社保局是按照你所在单位给你购买保险时申报的工资数额理赔!希望该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
  • 您好!解除劳动关系,总共有30个月工资为9万元。
    公司应该支付的费用为9万减去社保支付数额。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八级伤残,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总计赔偿三十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 30个月的本人实际工资。其中,社保局是按用人单位的月缴费工资来支付15个月的工资,15个月工资的本人实际工资与月缴费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之后是用人单位支付15个月本人工资的就业补助金(离职时支付)。
  • 可以拿到30个月的本人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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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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