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公司有一位员工在10年12月离职后,我公司当时有帮其购买了二个月的社保和医保,但对方离职后一直未有领取医保卡,直到12年4月对方在新公司上班查询他自己的医保记录时才知道医保卡被人盗刷了三百多元,现在卡已办理挂失。4月该员工找到我公司人事部门要求赔偿他的损失兼误工费一共2300元,我公司向其表示原经办人已离职,原发放医保卡的记录因时间太长无法确定当时由谁签收,建议对方去报警追查盗刷的人员。对方见我公司不予赔偿后于7月让法院起诉要求我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象这种案件我公司现在该怎么办?如应诉的话能胜诉吗?还是只需要担部分责任赔偿一小部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