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给治疗,扣发工资的案件。法院判案依据是企业提供别人的病历材料,把我伤残了的腰椎骨头人为的给鉴定好了。我是**有限公司员工,1972年参加工作93年在企业工作中工伤后被企业扣发工资还不给治疗费。使医院不能正常治疗瘫痪在床,至今仍然欠费不交没有办理出院手续,病没有好出院办理人员要签字负有责任所以没人去办理(我有医院证明)还不给涨年15%的递增工资至今十八年。纳入社会保险问题。我案子在天津经过天津市劳动仲裁津劳仲字95第14号、**区法院1995和行初第21号、**市中级法院1995中民一初字第26号、**市高级法院1996高民终字第13号、**市高级法院1997高申民监字第7号、**市高级法院1999高审监民监字第18号。两次再审符合立案法律条款却不给审。现在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回信,请求*律师给予帮助我的联系电话期盼您的电话信息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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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决即使终审裁决,无论结果,服从裁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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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情,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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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