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南昌一个建筑制图公司工作可将近一年了,从去年6月到今年5月份辞职的,期间一直都没跟我们牵过合同,5月份我是打电话辞职的,她当时什么也也没说,就问我什么时候走,她这个意思也没打算留我,我就跟她说我不去上班了 **就说哦,知道了。其他什么也没说我就以为算是辞职成功了。我们是20号发工资,所以6月20号的时候我去查工资卡发现没发我工资,我就去问她了,我10天加上一些额外的外快大概也就1000左右,问她怎么没发我的,她说会补给我,直到今年,她又给我发信息说会计不同意,我是临时走的云云,没跟她打招呼,工资不能发。可是当时电话里面,她又没有说不能走,不做到多少号,工资不会发之类的。钱虽然不多,就是心理觉得一口气咽不下去,工作拿十天我也没有玩也没偷懒,我只想得到我应得的怎么就这么难?我想问问,这类情况我能去劳动局告她吗?劳动仲裁部门对这类事情都怎么处理的?

劳动纠纷
2012-08-15 13:36: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深圳劳动局投诉有用吗
13317
劳动局投诉有用吗
107840
车辆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多少
交强险赔偿标准
车辆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多少
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条件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