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两个月前来到一家**企业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不久公司就内部裁员调整,我两个月试用期满后,工作未出现过失和差错,公司却以经营状况不良为由,要求与我延长两个月试用期(合同法上未有这一项),不予我转正。如果我同意,并且两个月内表现优秀,公司可以考虑转正。如我不同意,公司称尊重我的选择。我想咨询下,如果我不想离开,可以顺利转正么?如果离开,可以得到补偿金吗?能得到多少?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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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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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不可延长试用期,可以维权,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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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签了几年的合同,一年以下,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还是三年以上。试用期是不同的,超过试用期继续按试用期发工资,是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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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限不是随便更改的,在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要求。建议离开这家公司,不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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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