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日被用人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是无过错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第46条(3)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吗?本人大学毕业一年,对职业生涯很是期待,无故被单位辞退,很讶异很气愤很失望,跟用人单位协商说赔付一月工资立即离职,这样也方便找工作,却被拒绝。真心希望得到帮助。
-
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单位需支付您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 要付经济补偿的
-
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赔偿金。裁决有强制性
-
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赔偿金。裁决有强制性
-
您好,1、单位应该提前30日书面通知您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口头通知属违法。
2、单位需支付支付您经济补偿。
-
你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有没有对你进行培训或者调岗?
-
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去申请劳动仲裁。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