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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5人合伙开了了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实收资本为20万元),吴股东占股10%和唐股东占股20%。现在公司要发展要注入后期资金,但他俩人以无钱为由拒绝出资产生了矛盾,也拒绝退出,还说公司后期赚了钱他们还要按原股份分红。现我们不想和他们合作了不想让公司受损失,请赐教。我们还想请个长期法律顾问,费用多少?

公司专长
2012-08-18 20:44: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建议留存本律号码,下个礼拜择时预约本律,面谈为妥,我所专注于民商法实务;
    2、进一步咨询,电联本律;
    3、满意,采纳为最佳答案。
  • 具体案情?
  • 可以见面详谈。
  • 按合伙协议解决。
    可以面谈。
  •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28条和第200条的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1)向公司足额缴纳;(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
    首先,你们各股东应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出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按合伙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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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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