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11.28进入公司,2009.3.23向公司请了假半年的假,现在我打电话问我的三月份工资怎么不发给我,公司部门主管说公司新规定请长假的 工资不发了,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如果这样 我该怎么办呢,公司在东营,我请假是去北京参加一个半年期限的培训,是自费,因经济有点困难,需提取我的工资但是工资卡里没有给我打钱,就发生了前面所说,“公司新规定请长假的 人员工资不发了。
-
不工作,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
恐怕很难。
-
如果培训前未与单位书面约定,你的权利不好主张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