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我2月份在一家刚进入中国的外企工作,这家公司由于没有注册,所以合同是和一个代理中介公司签署的。后来这月初开始,因为公司知道我去面试其他公司,之后便让所有员工签署了所谓的信息保密协议(内容大致是不得将公司信息泄露,不得诋毁公司之类的),后来开始以我邮箱账号被很多不同电脑登陆为幌子,和我说冻结我邮箱要调查这个情况,但是最后告诉我调查未果,让我带薪留职,直到一周前公司又和我说,听说我和同事说了很多现在公司不好的话,给公司带来了消极影响,我问谁说的,他们说我没有必要知道。后来说给我一个月的离职期,让我发辞职报告,因为所有事情我并没有做过,一直在和他们纠缠,并且说如果强迫我离职要赔偿我的损失,这是劳动法规定的,我更没有必要被破发辞职信。
所以我是想咨询,如果打官司对方会从那些方面反攻我,我应该注意什么。并且我这样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否正确 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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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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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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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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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