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下乡宣传为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的通知,自己只需承担600元,我妈领到一个指标,来到了医院,可是医生却说治疗手术费用要1500元,而且只治疗病情轻的那只眼睛,病情稍重的那只眼睛就不治疗,没办法,既然到了你的地盘只能你说了算,我们把钱交了,对那只病情轻的眼睛做了手术,可是回家不久,做了手术的那只眼睛开始出现红肿,痛痒、流泪等现状,现在找到医院,医院答复是他们不管,如果要继续治疗的话,就交钱住院。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