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最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一楼。在买之前,上家已在阳台上做了一个玻璃阳光房。当时物业也没有什么说法。现在,我买了之后,物业和我说要我拆掉。我不想拆。我认为这是当初物业工作没作好,现在却让我来承担损失。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另外是否违章怎么算呢?按照现行的“物权法”,我对阳台(专有的)应该有自己的处置权吗?并且这个阳光房也没有超出阳台的范围。 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6-21 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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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