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劳务分包给A自然人,A自然人又将工程转包给B自然人,工程施工协议是与A签的以甲方竣工结算的直接费为A的工程款所有,而A又冒名与B签署一份超出实际工程预算额的施工协议,单位工程完成后甲方以总工程未完工而不予结算,公司已基本付清A自然人人工费,而B以A签署的单价工程协议向公司讨要全额工程款,请问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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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是不能转包的,更何况对方是个人,其转包合同无效,公司只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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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是不能转包的,更何况对方是个人,其转包合同无效,公司只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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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能将工程转包更不能转包给自然人,其转包合同无效,公司只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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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是不能转包的,其转包合同无效,公司只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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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