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月人事部通知我到退休年龄,并且老板说下个月就是合同到期时,先提前通知我妈准备走人。我想知道,我妈就这样拿工资走人吗?我不甘心,但,这个厂是按劳动法办事,该买保险的也给我妈买了,劳动合同也签过。现在面对这个叫我妈走人的情况,不知就该怎样做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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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要求经济补偿金,一年按一个月计算。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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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妈未能享受退休待遇,可以要求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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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合同到期,未经续签的,的确与公司再无关系了。当然,还可以拿到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起计算,一年工作时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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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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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