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2年开始在单位工作,到现在已经10年多了,现在单位要从原来的劳务所转签我们到另外的劳务所,并赔偿一年的工资。我想咨询,我是否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合同?如果不能签订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我一直来都是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今年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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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签订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按你的实际工龄支付,企业只赔偿一年的工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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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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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的情况,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你不想再做了,可赔偿十个月半或者十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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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鉴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按你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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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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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