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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妻子以外的女人生孩子是不是就构成重婚呢?妻子一方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

婚姻家庭
2013-07-14 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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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1958.1.27)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认为是临时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至于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构成重婚,抑或仅是单纯非法同居,这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12.14法复〔1994〕10号)

    你说的情况不一定能构成重婚罪,但在离婚诉讼中,你可以收集证据据此向丈夫提出赔偿。
  • 我要问的就是我老公和另的女人生孩子并同老公父母一起生活十七年,他们应该属于重婚吧?
  • 我要问的就是我老公和另的女人生孩子并同老公父母一起生活十七年,他们应该属于重婚吧?
  • 不一定构成。
    如果是稳定同居就可以要求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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