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母亲做了一个子宫切除手术,术后尿失禁,开始以为是术后正常现象,遵医嘱在家休养。一月后仍不见任何好转,于是去医院检查,结果是手术时将膀胱被割了两个洞,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该如何向医院索赔?索赔多少合适?(我母亲今年48岁,手术前在广东打工,月工资2700元左右,由于此次手术导致未能在正常期限会厂里上班而损失的工资,是否也可以要求赔偿?因为长时间尿失禁带来的生活不便于心里创伤,医院是否应该给予赔偿精神损失费?应该要求医院在我母亲进行修补手术前还是手术后进行相应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