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黄石
医疗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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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星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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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命华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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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我想离开医院,但是医院要求支付医疗费用。医院阻止出院是违法的吗?我可以离开医院吗?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解决
病员男40岁,身体健康。某日中午饭后骑自行车去离家约3000米处的办公室上班为什么?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二审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吗?
法院委托的医疗过错鉴定在法院指定的具有相应司法鉴定资质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我国法律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鉴定时,如双方协商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则可以被视为双方当事人的自认行为,其愿意承担自认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时,法院应尽量委托具有相应司法鉴定资质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对外委托。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在列入名册的、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人中,选择受委托人鉴定。
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误诊如果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属于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可以共同委托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