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2年多,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最初并没给买社保,后来是买了,但并不是按规定足额购买(连最低工资标准额都没打到),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上提后,还是按原金额购买社保,并且一直没买过住房公积金(按规定都是要买的),现在打算辞职,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工资补偿以及双倍赔偿,还有要补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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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时效问题,公司如未交社保可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补偿金。另可到社保局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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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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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倍工资的赔偿可能超过仲裁时效,社保与公积金可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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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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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差额已经过仲裁时效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以此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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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