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酒楼打工,合同内容大概是限满一年,未干够一年者得扣除剩余月份平均工资的20%,当时小,什么都不知道,以为只是扣除一个月工资的20%,谁知道到走才说是每个月的20%乘以未干够的9个月工资,因为每月还押了十五天的工资还有每月押100元的押金,总共也有个八百左右,因为有事就不干了,想只拿上月工资,押金和十五天工资不要了,谁知到他们听到消息要迟发工资,我怕他们又扣,想咨询下是否合法,他们的合同是否是霸王条例,还有就是他们的合同只有他们有。我上班的时候身份证明什么都没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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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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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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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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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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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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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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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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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