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国企里面的私人老板底下上班 工作8年没签过合同 但是每年都给我交了保险的
上班期间由于身体原因(不是职业病)不能再这里上班了 想要求老板配上损失 不知道怎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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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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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主要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赔偿金,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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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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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离开公司,可以与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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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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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