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购买甲公司房产一宗,甲公司与乙公司2009年签订期限为15年的租赁合同,乙公司与甲公司合同签订日期为2009年11月18日(合同盖有双方公司章,乙公司签字人不是法人和股东)乙公司正式在工商局设立日期为2010年6月(且当时在工商局注册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系伪造,私刻甲公司合同章);以上述因素我能否与乙公司解除合同(还是甲、乙公司原合同,新合同还未签),以什么理由起诉乙公司或者甲、乙公司,法院会支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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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支持,要看你的证据和相应的材料。建议你携带合同来所里面谈或者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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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支持,要看你的证据和相应的材料。
我擅长,建议持材料到办公室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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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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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乙公司是虚假表意行为的话,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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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携带合同来所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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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携带合同来所里面谈或者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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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携带合同来所里面谈或者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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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资料来所详谈。因为法院审理案件也是要看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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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