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5月应聘一个人企业担任维修电工工作,未签劳动合同,工资2500元月,2011年工资涨至4000元每月。2012年5月我提出辞职,老板以我没干到年底为由不给我应得工资,辩称本人工资每月2500元,其余为奖金不予发放,我没同意便没签字领工资,并把经理给我写的工资清单及出勤情况要来了(没有经理签字),经多次索要无果,后我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给老板打电话,老板却说不认识我,我该怎么办?劳动局说要我拿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我手上的那份没有签名的工资明细有用吗?我是农民,又是残疾人。我该怎么办?钱还能要回来吗?老板给我卡里打钱的记录和通话记录可以做证据使用吗?他共拖欠我2011年12月--2012年5月工资共11600元。去法院起诉都需要什么证据,我手里只有工资清单一份(没签名),单位给我卡里打钱的收据,老板给我打过无数次电话的通话记录。 单位同事不可能给我作证的,我手里也没有其他给我签过字的东西,我的钱打水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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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支付工资,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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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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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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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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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起劳动仲裁,没签合同可以索要11个月的工资,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老板给你卡里打钱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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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请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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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起劳动仲裁,没签合同可以索要11个月的工资,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老板给你卡里打钱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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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