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1年11月初,楼上装修施工,在共用楼板上开槽打孔,导至楼板破裂,严重影响了安全。将房屋修复补救,再做安全鉴定来确保双方的房屋使安全,造事方表示一力承担与物业请鉴定单位进行鉴定。但施工后,迟迟没有做安全鉴定,我们无数次的催促物业,和造事方。首先是物业推三阻四,称他们的施工绝对没有问题,说没有必要做安全鉴定。无奈与造事方沟通,造事方也说物业不配合,没必要做安全鉴定。双方相互推拖,一直没有给我们一个当前房屋是否个安全的交待。

民事相关
2012-06-05 21:46: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