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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1978年2月在**农场砖厂参加工作到2000年时停止工作时年50 岁。工龄长大22年。1979年农场开始为职工家属转正,也就是开始把家属转为正式职工。这是好事情,***就开始找场里办理转证手续,可是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转成。到了1992年呢农场又推行家属转合同工,其实这次转证和79年的转证时一样的。转证成功的话也会享有退休养老金和医保等社会福利。所以呢***又去找场里办理,可是事情不尽人意。场里办事单位说其已超过年龄,不能办。但是***呢还是继续承包土地,22年间没间断过从大集体一直到责任承包。到 2000年时***停止承包土地,时年50岁。自从***停止承包土地后,多次找场里说明情况都没又结果。而就在前两次转证时又比其年龄大的,又比她小的都转了就连后来在她停止承包土地后,进入农场的年轻人都转了证。这事情呢放谁那都想不通,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去找农场机关处理,最后场里决定每月给其 130元的生活费而且时从2004年开始的。这是大家会想这可能给的时低保的钱,但是按照低保的规定每月最低的保障金也在200元,而这130元的钱算什么却不得而知。

其它综合
2009-02-20 20:45: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