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15岁,男孩18岁。两人相恋了。有一次男孩在女孩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之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孩仍然和他在一起。没多久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孩叫她打掉,因为有一定的危险,女孩不愿意。之后男孩对她很不好,有一次男孩对女孩大打出手,为此女孩想要离开他,请问这样女孩能不能获得一定的赔偿和对孩子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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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赔偿是肯定的,但需要根据受伤情况 经过伤情鉴定和构成伤残等级鉴定.通过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解决.至于孩子的费用,非婚生子女享受婚生子女一样的待遇,也就是说一方都应支付给抚养方抚养费用.鉴于女孩(未成年)为不完全民事责任人,男孩应为过错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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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费是没有的,只有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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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