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一家私人公司,2011年1月我公司招聘了2名员工(夫妻),工作至2011年7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从7月开始就未到公司上班,然后告了我们公司。我们现在想和他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法院人说我们是超过一年没钱的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请问我们现在怎么能跟他2人解除劳动合同,谢谢。
-
建议您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收集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协商方式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可以依据对方矿工,自己离职解除合同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书面通知解除
-
可以协商方式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不可以,除非协商一致。
-
您好,建议您协商解决,协不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