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4月18日从高处摔伤脚,当天去当地中心医院诊治,按医生要求照X光片之后,医生诊断促气(即伤到筋),开了消炎药,以及要我擦药油即可;可近二十天,即5月6日左右,脚依旧无法行走,于是去本地正骨医院再次检查,诊断结果是脚后跟处骨折。后到中心医院找到有关部门,院方以“诊断注明:3日内复查或CT”为由,拒绝承担延误治疗最佳时期的责任,现在本人脚部断裂处已开始生长,但因未做固定措施,有肉眼可见的变形。本人现在请求律师援助,望尽快得到回复,谢谢。
-
你好!你先申请司法鉴定以明确是否医院存在过错,如果医院在本次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你可以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
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