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广州省*医院确诊断为肝脓肿后回到阳春人民医院被安排进入肿瘤科治疗,后有好转出院,两个月后复发再次入院治疗,两天后脓肿裂开流下腹中,这时医生才要求我们转去外科,但外科认为太严重拒接,肿瘤科就要求我爸出院,同时还说,我们这里是肿瘤科,你那个病不是在我们治疗的,但之前他们为什么要接受呢?我现在就想告他们延误病情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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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延误或者拒绝医治病人,这是违反医疗规定的。你有权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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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向医疗主管部门投诉,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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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