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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房屋一处,始建于1995年。1996年进行产权登记时,本人父亲因考虑不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本人名下,而本人有一个弟弟,为了保证房屋产权继承权利公平、均等,避免日后产权纠纷,是否可以到公证处进行产权公正,声明该房屋产权由本人及弟弟共同继承,继承份额均等?敬请各位律师朋友赐教!

继承
2012-05-27 1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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