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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生前买了一套房(2居室)写的是我二姐的名字。但说只有结居住,没有继承权。因二姐结婚后和其丈夫感情一直不和,怕以后两人离婚没地方住。父、母亲去世多年,我们三个子女想分别公证到自己名下。请问需要带什么证件,需要各自的爱人也到场吗?

继承
2009-12-19 22:38: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的问题叙述不清,如果你父亲买的房子登记在你二姐名下,你二姐就是房屋的产权人,该房屋不是你父母的遗产,你们不能继承。是你父亲当时说的“只有结居住,没有继承权”吗?因房产登记在你二姐名下,该约定不能成立,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你们需要拿房产证、身份证,本人都到公证处。各自爱人不用到场。
  • 你的问题不清楚,你们想分别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是那套登记在你二姐名下的只有使用权没有继承权的房子吗?
    若是的话登记到你二姐名下,就是她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你们没有继承权。
  • 你的问题不清楚,你们想分别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是那套登记在你二姐名下的只有使用权没有继承权的房子吗?
    若是的话登记到你二姐名下,就是她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你们没有继承权。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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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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