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购到二手房夫妇离婚(证是男方名),由女方一手参与办完协议和公正,协议时提供两人的身份证男方章女方签名。现在找她过户,她说证是男方的要找男的给我个号我打了,男的告诉我房是经过法院判给小孩的,他无权,我又找女方,女的才说她卖房是违法的,小孩找她麻烦,现在不好办。请问律师我现在最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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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直接的协议,要求过户,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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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无权处分,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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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则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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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法院要求履行协议过户或解除协议,另外需注意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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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公证,可起诉要求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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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比较复杂,建议直接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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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属于物权处分,建议你找卖方赔偿你的损失。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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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