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了5个月,因为之前是我的一个朋友在这里负责,他说公司招人让我过来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当时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说了下工资待遇,过了三个月才签的合同,但刚上班一个月,老板和他就出差了,所以工资一直没给,老板他们回来之后因为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和我那个朋友闹僵了,我那个朋友就离开了公司,但欠我们的工资老板却拒不支付,我们后来打了110,协调了一下无果,后来我们找到了老板的家追讨都没要回来,他都不承认欠我们工资,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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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劳动仲裁要求老板给工资,并且可以要求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有问题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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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起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资纠纷,无法与该单位协商解决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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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
2、协商解决不了,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3、建议保存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4、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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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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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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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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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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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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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