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19号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领导让我请假两个月在外面找工作,找不到的话两个月之后就回公司做。这个月我找到工作了,新公司要我提交旧公司的离职证明。当我回旧公司办离职手续的时候,旧公司说这个月也帮我买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现在我要办离职,就要把这个月公司帮我买的社保和公积金还给公司才帮我开具离职证明。由于这个月我是没上班的,所以没发工资,更重要的是我到现在还没跟旧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交还本月的社保和公积金给旧公司吗?还是只需交还本来应该是我交的那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