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中国刑警学院的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毕业。5月18号左右,天津市公安局来我校招生,考试录用的依据是去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我符合录用标准,面试了,由于招录人数较多,我隔天就自己草签了一份就业意向。就是一张类似于表格的东西,基本信息我自己填写,很多地方天津市公安局都要求我们学生自己代笔写,里头有一句什么违约后果自负。一式四份的那种,但不是正式的三方协议,只签字了,没按手印,体检体侧什么的都没有开始进行。现在老家江西有个机会,我想试一试,想和天津方面毁约,就像问问对我有什么影响,我该如何操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