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哥哥同母不同父,哥哥53年当兵后在也没有回过家户口也就从那时签出去了,母亲于56年死,现在他还要来和我分母亲在时的那小点房屋,请问他还有权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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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这种情况下,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如果你不同意分割,你哥哥打官司得不到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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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那么无需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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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继承问题,法律上说,被继承人的遗产如何继承,先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按遗嘱办,没有遗嘱则安法继承处理,被继承人(去世的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有份。所以,你哥哥是有权参与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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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