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老人遗留下来的房屋地基,继承人房主当时无能照管自己的产业,无生存能力,然而本人的房屋就被村里面四组占为仓房使用。
事隔22年后(也就是1982年),村里面四组将此房屋出售,因被房主出面阻拦没卖成,至今房屋还在,但已成了危房,房子后面坝坝,是房主一直种有蔬菜。
至2011年期间房主将房屋重新修建时,反遭村民四组的阻止,说:“自己老人遗留下的遗产是村民四组的仓房”。
因此房主为此说法不公,于是便和村里面四组的村民闹起了纠纷。
所以现在一位60多岁的农村老人在此请求各位热心,热肠,正义勇为的律师们帮帮忙,看看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