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上个月17号,在通州区的一个工地上意外受伤了。右大腿骨折,里面放了一个钢板和九个钢钉。现在医生说可以出院了,但是我们和老板谈判索要赔偿,对方只支付2万元。我们不同意,想走法律途径得到我们所应得的。请问,工伤赔偿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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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
1、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发的上岗证、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识别卡、证人证言、录音、员工手册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3、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其次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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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属于工伤,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等钢板和钢钉取出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找单位请求工伤待遇,程序有些复杂,建议找当地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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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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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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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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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工伤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建议您要求对方补签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详细情况您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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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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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