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么在于公司没有签署任何劳动合同的前提下,以公司自己的制度扣罚员工工资,是否成立、合法,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2,这个公司是2011年6月换的老板,更换后至今没有与员工包括我在内签署劳动合同,而且一直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只在2012年的3月份开始才给个别人上了保险也包括我,但是据我了解并未按照国家的法规让我以个人应缴纳比例缴纳保险费,只是让我跟公司各承担一半,这样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当怎样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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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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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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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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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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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全权代理。可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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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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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