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我家原租有一间店面房,想要转让。原本口头答应A,并且已收到钱。给对方一张收据,写的是今收到房租多少钱。可是因为一些原因,这家店面只能转给B,导致店面无法转给B,问如果B要起诉,我是否构成事实违约,但是当时双方都没有提出违约条件和赔偿,对方是否能提出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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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要赔偿对方一个月房租的损失。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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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和B之间是否有书面协议,看协议是否有具体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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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