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家你好:有一个90年代的单位住房,有个人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暂过不能进行过户,购买时只能和屋主签个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请问1、这房属于小产权房吗,此房能买吗?
2、此时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3、如以后拆迁,由于房产证没有过户产权仍为原房主(但我与原房主签有房屋买卖合同)而拆迁福利只认房产证,相关福利是归他还是归我呢,如归我签房屋买卖合同时怎样约束他反悔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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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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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过户的房子存在较大风险,建议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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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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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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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不建议买,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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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转让,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2、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转让,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3、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4、职工按成本价购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部分产权,合作建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该住房的,由单位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集资房满五年,购房人可转让该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该集资合作建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职工也可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该房屋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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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具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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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比较大,证件不齐全,建议还是不要购买。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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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