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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山古镇一个灯饰厂,进厂的时候老板说正常班8个小时,超过8个小时工资按一比一计算。可是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却按每天10个小时的正常班计算,而且该厂并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我们员工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合同纠纷
2012-05-03 16: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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