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建一层民房供自家使用,所有的工程都包给了一施工队,施工队也并非专业建筑施工队,就是包工头自己揽了一帮农村泥瓦匠组成的施工队。因为是熟人所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农村建房一般都没有书面合同,都是口头约定),但是约定是房屋主体工程和房屋地砖铺设全部报给工头,就在地砖铺设时我家提出地砖铺设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瓷砖下面是空的),要求重新铺设并赔偿毁损瓷砖,工头不同意。现在房子丢在那里,工头不来了,也不愿意出面协商,还想要回余款一万一千元。现在我们不敢请别人来继续施工,怕到时候工头不认账。因为这件事我爸耽误工作回来解决,现在工头一直不愿见面,房子一直丢在那里又不能住。请问律师此问题要怎么解决?可以请求行政机关介入吗?走司法程序时间长、费用高,还有什么其他方法吗?如果要走司法程序我们要做些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