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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一家外企工作的员工,但属于劳务派遣工,即劳务关系外挂在广东省友谊服务公司(A单位),但外派至现时公司(B单位)上班的,现时已经工作接近10年;然而B单位上年被C单位吞并,现在我等于服务在C单位。但因我的派遣合同到今年6月才到期,所以与B单位的派遣合同仍在有效期内。 现在的状态是:C单位要在派遣合同到期后与我签订新的合同,但却向我提出调换岗位并同时减低薪金的要求,我并不同意,因此没有签下C单位提供的新合约。 请问: 1、C单位这样安排合理吗? 2、如果不满意这样的安排,并向C单位解除劳务关系的要求(我签的无固定期合约),请问C单位会应该对我作出赔付吗? 3、还是由于我与B单位的劳务关系是劳务派遣,C单位是否把我退回到A单位就不用赔付了? 4、假如我想去进行劳动仲裁,请问我诉讼的对像是A单位?B单位?还是C单位?

劳动纠纷
2012-05-01 19: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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